| 标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拿物业费能否拒交业 |
| 内容 | 律师解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住宅楼宇的质量问题通常应归咎于开发者的责任,若在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情况下,而经过核实发现该等质量问题并非源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失职所导致,那么业主将不能以该理由作为其拒付物业管理费用的合法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 随便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