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购房定金归哪方负责管理 |
| 内容 | 律师解析:1、按照惯常的做法,购买方通常会选择直接向销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而销售方则有义务对购买方所付定金开具相应的收据以明确表示已收到相关款项。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都需要在定金收据上详细注明各种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所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特别是要明确告知如果购买方违反约定,其之前所交纳的定金将被视为违约金而不再予以退还;反之,倘若销售方未能履行合约规定,则必须向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其已付定金两倍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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